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 检察人员在出庭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进一步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情况;

深入研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拟定出示和说明证据的计划;

对可能出现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争议的,拟定应对方案并准备相关材料;

做好其他出庭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