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2021年)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202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参加羁押听证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根据案件情况确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参加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侦查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