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规定(试行)(1996年)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规定(试行)(199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对扣押的实物应建账设卡,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