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989年) 3. 在选举期间对控告、检举在选举中营私舞弊或违法乱纪行为的公民,进行压制、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五、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989年) 五、 3. 在选举期间对控告、检举在选举中营私舞弊或违法乱纪行为的公民,进行压制、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五、 非法拘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