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二节 听证 第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六十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二节 听证 第六十条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经当事人校阅后,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记明情况。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