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201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谋取利益。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