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2021年) 第六章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202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四条 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发布案件信息不规范、不准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反映。负责案… 第二十五条 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