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 第三十条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