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200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实行扣押、冻结款物与保管款物相分离的原则,帐实必须相符。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