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202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2021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巡回检察工作结束后,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纳入组织实施巡回检察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统一管理。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