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2016年) 第五章 救助资金保障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201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救助资金保障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