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2016年)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一节 救助申请的受理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2016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一节 救助申请的受理 第二十条 救助申请人提交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填写《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登记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