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202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入库听证员建立工作档案,并做好履职评价记录。单位推荐的听证员,还应当向推荐单位定期反馈其履职情况。

履职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遵守听证工作规定的情况;

工作态度和勤勉状况;

履行职责的情况;

执行保密规定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