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2015年)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