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第六章 量刑监督 第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量刑监督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告知人民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而直接作出判决的,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依法提出抗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