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八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建立检察技术人员、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制度。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吸收检察技术人员加入办案组辅助案件办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辅助办案,提高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