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六章 跨国(边)境司法协作 第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跨国(边)境司法协作 第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境外收集的证据,应当审查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以及证据的移交、保管、转换等程序是否连续、规范。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