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二章 引导取证和案件审查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引导取证和案件审查 第二十五条 自行侦查由检察官组织实施,开展自行侦查的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需要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的,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和警务部门派员协助。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