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3年)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第三节 附条件不起诉 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第三节 附条件不起诉 第三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