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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3年)
  3.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4.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3年) 第二节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第二节 不起诉

第二十六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并阐明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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