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7年)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别提起公诉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可以及时建议人民法院并案审理。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