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2年) 第三章 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征得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一般不提请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