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由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原案承办人员和原申诉案件承办人员不应参与办理。 第一节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