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五百四十条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以及对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由公诉部门办理。 第五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