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五百二十五条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二十五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由与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相对应的人民检察院提出。 第五百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五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