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 第三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三百八十八条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 第三百八十八条 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清单、照片、处理结果附卷。 第三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三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