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 第三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三百七十五条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 第三百七十五条 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章的规定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第三百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三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