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 第三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三百七十四条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 第三百七十四条 对于随案移送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或者人民检察院调取的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相关的录音、录像;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可以审查全部录音、录像。 第三百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三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