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三百五十七条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七条 对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做出是否核准追诉决定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第三百五十六条 目录 第三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