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九章 侦查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二百五十二条 第九章 侦查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意见,报检察长批准后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检察长也可以直接决定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