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一百零一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一百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