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四)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四)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四) 其他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情形。 (三)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