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撤回起诉: (七)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七)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撤回起诉: (七) 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