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四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留 第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七十七条 第四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留 第七十七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