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四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四十四条 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和涉嫌犯罪数额,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一千元以上的保证金。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