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十一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四百四十二条 第十一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外进行司法协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外国提供司法协助和办理司法协助事务。依照国际条约规定,在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以按照请求方的要求适用请求书中所示的程序。 第四百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