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八章 审查起诉 第四节 不起诉 第二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二百八十八条 第八章 审查起诉 第四节 不起诉 第二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第二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