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