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七章 侦查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一百七十条 第七章 侦查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七十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