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五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五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变更或者撤销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措施时,应当报请原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同意。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