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1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15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5月9日公布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2010) 第三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