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1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有关主管机关,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对有关违禁品、危险品具有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权限的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