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五十六条 出庭检察人员参加法庭辩论,应结合法庭调查情况,围绕双方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