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节 立案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节 立案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重大案件线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人民检察院其他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