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2023年)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202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参照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