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3. 第十一章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有关举报工作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