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十章 责任追究 第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七十六条 第十章 责任追究 第七十六条 举报中心在举报线索管理工作中,发现检察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提出建议,连同有关材料移送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章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