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举报宣传。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