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受理、审查举报线索,答复、保护、奖励举报人,促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保障反腐败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