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举报人如实举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